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<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>的通知》(黑教督函[2023]152号)文件要求,2023年11月21日下午,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综合楼1414会议室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工作会议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、省督导员及各学院(部)督导参加会议,会议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张耘主持。
会上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张耘,首先对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<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。随后,校总督学于惠力教授对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进行了解读,并结合我校实际,提出我校督导要完善本学期听课记录,完成听课总结,配合学院整顿教学秩序。最后,省教育督导专员我校数理部张春志主任表示,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在学校领导的全面指导下,认真做好督导工作。
本次会议,全校督导对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进行了学习,并结合我校实际安排了相应学习活动及工作,对我校的督导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指引。